代际流动的模式_理论理想型与中国现实(19)
时间: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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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09 6
他们获得高社会地位的可能性不同。在绩效流动下,非个人的因素对其流动机会没有影响,自然谈不上代际阶层,社会流动将呈现完全自由流动。当家庭因素成为流动机会分配的决定性因素时(继承流动),特别是在直接继承模式下,代际继承性到达最高点,极端的状况就是完全没有流动,子承父业。相比之下,在间接继承模式下,代际继承性会弱于直接继承,因为只要高阶层没有完全垄断教育获得机会,低阶层背景的后代就有上升流动的机会。在社会主义国家庇护流动模式下,庇护政策压抑了高阶层的优势,虽然不可能做到 把颠倒的社会颠倒过来 ,但将有效地削弱家庭背景对后代地位获得的影响力。所以,在国家庇护流动模式下,代际继承性是弱的,不同阶层间社会流动机会的差异较小。
再次,在地位获得的过程中,绩效流动的特征仅仅存在于子代教育(E)与子代地位(D)的关联上,家庭背景(O)对子代教育和子代地位均无影响。家庭继承的两种模式分别表现在O到E到D,或O直接到D。在国家庇护流动模式中,三者关系均呈被削弱的态势。现实中,三者之间不可能完全没有关联,流动模式的差异更多表现为程度上的不同,而非绝对的有无,所以表中三者之间关联的文字说明以强、弱表示,以代表其程度的差异。
最后,绩效原则在流动过程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教育获得过程中,以学习表现为依据,分配升学机会;二是在求职时根据教育资质的高低分配职位。在四种流动类型中,绩效流动在升学和求职过程中均依赖于绩效原则的存在和贯彻。绩效流动的含义就是绩效原则贯彻代际流动的始终,故而原子化的个人可以凭借自身的能力和努力获得社会地位。对于家庭地位的直接继承模式和国家庇护流动模式而言,前者是社会地位的直接继承,完全是家庭资源禀赋的作用;后者的流动机会取决于家庭的阶级出身。两种流动模式均可以认为是先赋条件的作用,只不过前者对高阶层有利,而后者使工农子弟得益。家庭地位模式中间接继承模式是一个独特的特征,这一模式是现代社会代际流动的主要形态。总体而言,它是损害绩效原则的。在教育获得过程中,高阶层家庭凭借资源优势,占有更多的教育资源和获得更多的升学机会。当高阶层的子弟获得较高的教育,即使求职的过程完全绩效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家庭地位的传承。但正如布迪厄(Bourdi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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