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_员资格考试《工(14)

时间:2025-03-11

湖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复习资料

③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

④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让合同继续有效,他可以申请变更合同,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是当然的无效,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

6、撤销权的概念(P51)

撤销权的消灭(P51)

7、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何时开始无效?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导致该合同自始无效,而不是从确认无效时起无效。 自始无效,就是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溯及既往,从合同成立之时就无效。

8、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P51)

9、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形下,当事人仍应负如下几种民事责任:(P51)

三、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概念

2、诚信信用原则还包含了合同履行的附随义务。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也要履行合同未做约定但依照诚信原则也应当履行的协助、告知、保密、防止损失扩大等义务。

(二)一般规定

1、合同有关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问题的处理(P52)

(1)补充协议;(2)仍不能确定的:①~⑥(重点掌握①、②点,其他几点了解。)

2、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P53)

3、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P53)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变更:是指对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在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注意:①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和合同客体(即标的物)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②合同的变更必须是针对有效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 ③合同变更约定不明确,或难以判断,或有多种可能时,视为没有变更。

④合同变更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但变更合同主要内容的,以书面形式为宜。 合同变更的两种形式:协议变更

法定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1、概念(P54)

转让的成立条件: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2、合同债权转让: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1)下列合同权利不允许转让:(P54)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的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或者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双务合同:指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相享有权利,同时又互相负有义务的合同。

3、合同债务转移: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转移义务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这也是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与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最主要的区别。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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