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_员资格考试《工(11)
时间: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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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复习资料
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订立
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即为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受法律约束和请求法律保护的契约文书。
合同订立的前提:依法订立
(一)形式与内容
1、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指合同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出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形式的三种方式:①合同书;②信件;③数据电文
书面形式的特点:①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②权利义务记载清楚;③便于履行;④容易举证和分清责任;⑤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合同书分为标准合同书:由一方拟定,另一方签字表示同意或不同意
非标准合同书: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共同拟定
信件:是指当事人就要约和承诺的内容进行协商、相互往来的信函,是把内容记载于纸上的一种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是与现代通讯技术相联系的书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口头形式:当事人谈话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达成协议。数额较小或现款交易通常采用口头形式。
口头订立合同的特点是①直接;②简便;③快速;④没有凭证,发生争议后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3)其他形式
默示形式:以消极的不作为的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只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运用。 推定形式:指合同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明确表达其行为意思,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特定情形间接地表达自己意思,推定合同的成立。它以合同的开始履行推定合同已经订立。
2、合同的内容:即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即合同条款。包括: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报酬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1)要约成立的条件(有效条件):
①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特定相对人(即受要约人)发出。
③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到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2)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数据电文的生效时间(P46)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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