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6)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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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交投集团 指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
主承销商
本期发行
承销团
余额包销
兑付款项
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中央结算公司
承销协议
簿记管理人
指发行额为5 亿元人民币的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指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及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与本期中期票据各年度利息。 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制作的《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指中国人民银行。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的操作者,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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