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16)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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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的基本条款
1、中期票据名称: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发行人全称: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包括2007年7月发行的15亿元15年期企业债券以及2009年5月发行的15亿元7年期企业债券。
4、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 (RMB1,500,000,000元)
5、本次发行金额(面值):人民币伍亿元整 (RMB500,000,000元)
6、中期票据期限:5年期
7、中期票据面值:100元
8、主承销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簿记管理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票面利率: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
11、发行对象:本期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12、承销方式: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3、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14、发行日:2012年1月5日
15、起息日:2012年1月6日
16、付息日: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的1月6日(如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7、到期兑付金额:按面值与中期票据最后一期利息合计兑付
18、兑付方式: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并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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