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料检验操作规程(17)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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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料检验操作规程
用新配。
3.4.2操作:取本品10g,加稀盐酸30ml,加热煮沸30分钟,随时补充水分,放冷,滤过,滤液加稀盐酸与亚铁氰化钾各1ml,不得即时显蓝色。
3.5炽灼失重
3.5.1试剂和溶液:变色硅胶;硫酸(AR)。
3.5.2仪器设备: 高温炉;瓷坩埚;包有铂或不锈钢的长柄坩埚钳;分析天平(万分之一)。
3.5.3操作:称取本品1-2g于已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重。置高温炉中于600-700℃ 炽灼至恒重(约2h),待温度降至400℃以下时取出(室温较低时将坩埚钳先在炉口烘烤片刻,再夹持坩埚以防炸裂),放在内铺洁净白瓷板的带盖珐琅盘内或坩埚架上,放置片刻,稍冷后移入干燥器中,放置40min左右(放置时间与空坩埚一致),取出迅速精密称定,减失重量不得过5.0%。
3.5.4注意事项
①变色硅胶应保持有效状态,如由蓝色变为粉红色,应将硅胶置105-110℃烘箱内烘烤2h以上,至蓝色后,取出稍冷,放入干燥器内。
②根据干燥器大小,放适宜的坩埚数。
3.5.5结果计算
减失重量(%)=[(m2-m1)/ m0]³100
式中: m0—供试品质量,g;
m1—炽灼前空坩埚质量,g;
m2—炽灼后坩埚和供试品质量,g。
4、类别:辅料。
5、贮藏:密闭,置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