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子公文管理办法(2)
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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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培训、检查、指导、评价和督促。
第七条 各级机构行的政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电子公文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电子公文的实际运转,指导、培训、评价其下级单位的电子公文管理,收集并逐级向上反馈本单位电子公文的实际需求。
第八条 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电子公文管理平台的运营保障。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电子公文平台的研究与开发,各级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做好日常技术支持、后台维护和安全保密。
第九条 全系统各单位应提高对电子公文管理工作的认识,创造有利于电子公文管理工作开展的环境,定期检查本单位及所辖单位电子公文管理的情况,并给予恰当地指导。
第三章 文件管理员
第十条 为了确保公司电子公文的协调高效运转,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分公司各部门、各中心支公司应明确一名兼职或专职人员作为本单位的文件管理员,负责具体承担本单位的电子公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文件管理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入司半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
(二)热爱公文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
(三)熟练掌握公司公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公文管理流程和基本处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