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21)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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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定继承的适用条件、继承人范围与顺序、代位继承及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三节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的条件
第四节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
第三十一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基本要求:
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及其效力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
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第二节 遗嘱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录音遗嘱 口头遗嘱) 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有效 遗嘱的无效)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 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推定方式) 遗嘱的执行(遗嘱执行人的种类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对附有义务的遗嘱的执行)
第三节 遗赠
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的有效条件 遗赠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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