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10)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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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
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占有的种类(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 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权利的推定) 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 间接占有的取得) 占有的消灭
第十三章 债的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及其特点。
理解: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及其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的概念及分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要素
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的要素(债的主体 债的内容 债的客体)
第二节 债的发生
合同(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分类) 单方允诺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缔约过失 其他原因
第三节 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主债与从债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债的履行的基本规则、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的主要表现及其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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