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17)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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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
熟悉并能够运用:著作权客体、主体、内容、限制、保护的基本原理和规定及邻接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原理和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范围
第二节 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的概念 作品的种类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第三节 著作权的主体
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作者 继受人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演绎作品的概念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概念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概念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概念 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
第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 转让权 获得报酬权)
第五节 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概念 合理使用的情形) 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第六节 邻接权
邻接权的概念 出版者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内容 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表演者的权利内容 表演者的主要义务) 录制者的权利(录制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录制者的权利和义务) 播放者的权利(播放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播放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第八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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