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总则2012(暂定稿)(3)
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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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课程学习要求
研究生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术学位硕士生要求完成33学分,其中必修课23学分,选修课10学分。研究生课程考试最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专业课,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学位选修课。必修课不及格需重修或补考,选修课不及格可选修其它课补齐学分,必修课同一学期两门不及格,累计三门不及格按退学处理。
一、必修课 23学分
(一)公共必修课 8 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践研究 2学分
2、科技哲学 1学分
3、硕士生公共英语 5学分
(二)学位必修课 8学分
各二级学科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及需要,从研究生院所列基础理论课程中确定能够反映本门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10-20学分。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其中至少8学分课程。
(三)学位专业课 7学分
1、专业课3学分
专业课的考核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1)由本专业统一授课,采取课程考试方式
(2)由本专业指定参考书,供研究生自学。按二级学科命题考试。
(3)本专业的经典理论著作或文献阅读,写出读书报告1-2篇(每篇1.5-3学分),由导师组统一评分。(读书报告用研究生院统一试卷纸,每篇读书报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读书报告如果被公开刊物接收并发表或字数超过5000字,每篇可按3学分计)
2、文献综述 2学分
文献综述需公开报告,由导师组统一评分,文献综述如果被核心期刊接收并发表,可不做公开报告。
3、 专业英语 2学分
专业英语:由导师、导师组指导,以研究生自学为主,由所院组织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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