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总则2012(暂定稿)(10)
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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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第一条、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科研能力的培养为主,使学生成为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领域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团结合作,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要求,品德高尚,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和强烈的事业心以及为祖国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评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绩;
五、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进行口头和书面的学术交流;
六、身心健康。
第二条、培养年限、时间分配
一、培养年限:3-4年。
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学习内容,在公开刊物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达到博士水平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研究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同等学力者不能申请提前毕业。凡拟提前毕业者应于答辩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并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教育处组织对申请人论文进行双盲评估,待评估全部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提前三个月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递交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延期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如需要再次延期必须重新申请,延长期间经费自理。
二、时间分配:
博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课程学习(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学位选修课)累计约半年时间,科研工作和撰写学位论文约2.5-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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