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总则2012(暂定稿)(20)
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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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课程。
二、选修课 10学分
1、公共选修课:1学分
2、学位选修课:9学分
根据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拓宽知识面和专业的需要选修。从研究生院开设的基础理论课程中与导师协商选修。
研究生课程成绩以60分为合格,≥60分可计学分。
第四条、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中期考核应在研究生入学后1年半左右结合开题报告进行。
二、考核目的: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考查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通过考核进行分流。
三、考核小组成员:由导师、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3-5人组成,可有科室党支部成员和研究生管理干部参加。
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理论知识水平、科研能力三方面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与科学作风、遵纪守法与劳动纪律、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集体观念与文明礼貌等。
2、理论知识考核:考查必修课、选修课是否修满学分,计算出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的平均成绩。
3、科研能力考核:结合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及已有的预实验工作进行。从获取信息能力、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实验设计能力、科学实验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
五、考核方式:采取公开报告的形式。邀请有关人员参加,结合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考核小组听取研究生全面汇报后提问,并在研究生回避的情况下进行评议、写出评语,并提出分流意见。全部考核过程应在单位教育处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按要求认真填写中期考核表。
六、考核结果:
1、考核优秀:即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必修课各项的平均成绩均在85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合格。
2、考核合格:即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必修课、选修课各项成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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