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平台管理办法(4)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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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服从仪器操作人员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其它仪器设备,应维护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十七条获准自行上机操作的用户,实验完成后,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用户意见,及时清理所用物品。
第十八条机组工作人员在使用人完成实验后应严格检查设备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后应及时处理,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将视情况追究事故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或私自使用共享设备,私自接收测试(加工)任务和收取测试(加工)费的按学校核定收费标准的2倍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暗中收取额外费用的按收取金额的2倍以上处罚,严重者将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根据“南京农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的规定,大型仪器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事故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赔偿。正常使用中发生的故障,发生的共用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设备所属单位自行负担。
第七章收费方法及管理
第二十一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的制订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需要为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的组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仪器使用收费项目包括了实验材料费、水电消耗费、人工服务费、仪器设备折旧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