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平台管理办法(10)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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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实验室处。实验室处将《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审批报告》在网上公示一周。
6.网上公示若无异议,经实验室处审批后递交经费主管部门审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有异议,实验室处负责与申购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采购
学校采购部门按照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的采购计划,根据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
第五条验收
1.仪器设备到货之后,购置单位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的主要内容:
(1)验收前,应按合同要求事先做好安装、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用房、防磁防震、水电气配置、小型仪器配套等;
(2)检查并记录外包装及设备外观状况(受潮、锈蚀、损伤等),开箱时要有供货单位到场,如有问题,及时记录并拍照留下资料,必要时请商检部门参加。
(3)按合同和装箱单进行品种和数量的清点验收。
(4)严格按合同或说明书对仪器设备的功能、指标逐项验收,并保证重复性和稳定性。
(5)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首先向学校采购部门报告,及时以书面形式记述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备忘录,必要时,报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