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委托代服务协议(14)
时间:2025-04-25
时间:2025-04-25
广电网络代理商业务代理合同
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五)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6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问题。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乙方需要续签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两个月进行申请,甲方同意后方能继续按照规定续签。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联通公司等其他公司相关合作协议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中涉及的部分业务无法开展,则相关业务代理条约也自动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广告资料及与业务有关的所有材料全部归还甲方。一旦协议终止,对协议中止前乙方代理发展的用户,甲方自行提供服务,自行享有权利,甲方无须为此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的对价。
(三)协议生效后,如双方需变更业务代理内容,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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