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委托代服务协议(11)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广电网络代理商业务代理合同
(四)乙方禁止私自拷贝用户资料,乙方原因造成用户资料泄露或遗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业务代理资格,并扣除1万元。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对于因本协议了解到的对方公司(包括其各自的董事、管理人员、员工或代表)以及对方的用户、业务、财务、意向、行动或经营的情报(通称“保密资料”)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上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任何一方均不应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保密资料”。否则,泄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人予以全部或部分披露本协议内容,并不得就本协议或双方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或发布宣传或新闻稿。
(三)双方承认,在双方的交往过程中,一方可能取得有关另一方的业务经营、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或专有性质的信息或资料。有关信息包括以下:
1、如被标明或由随附文件明确属于“机密”或类似性质。
2、如由披露一方在介绍或披露之前、过程中或结束当时指明属于保密性质,应被视作保密信息。
(四)每一方应以对其自身的类似信息所适用的合理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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