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6)
时间: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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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技术要求
这部分内容的编写应根据各类标准的结构特点和需要,按照《产品标准的编写规定》、《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的编写规定》、《术语标准的编写规定》等标准规定分别编写。(详见本章第三节《各类标准的编写方法》)。
标准的附录
标准的附录是标准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主要是指对标准技术内容所作的补充,实质上相当于技术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只有在技术内容过多、编写或阅读不方便时才编写在标准条文的后面。
3、补充要素
补充要素包括提示的附录、脚注、条文中的注释、表注和图注和采用说明的注;现分别说明编写方法
1)提示的附录
提示的附录是表述标准中的重要规定的依据和专门技术问题按系统的介绍,标准中有关条文的参考性资料或推荐性方法,以及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等,而编写“参考件”的主要目的是用以指导和帮助读者理解标准的技术内容,正确掌握和使用标准,但它不是标准正文的组成部分。
它一般编写在标准的附录后,并与标准的附录一起依次编号,如附录A、附录B……列入目次
2)脚注:条文中的注释。表注和图注、采用说明的注。
脚注:条文中的注释。表注和图注等统称为标准中的“注”应尽量避免或少用,它只能用来对标准中某些规定作为必要的简短解释和说明,不得以“注”的方式规定或改变标准的技术要求和指标。
脚注:通常只用来对标准条文中某个词汇或某段句子加以解释,从而为读者提供理解标准该词汇或句子的信息。表述方式为在注释处右上角用带半个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数字标注,如1)、2)……然后在同页左下方,有一条长度为1/4版面的细实线与标准正文分开;再此线下方依次注释。
条文中的注释是对该条文的解释。一般直接接在该条文下方,左起空两格写出“注”字,加冒号:然后写出注释具体内容。
表注和图注可以包含技术要求。“表注”应直接注写在表格的框架内,在“注:”后写出注释内容,图注,一般位于图样下方与图名上方之间,并每个表或图的注均使用单独的编号顺序。
采用说明的注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时,对技术内容的小差异,应在有差异条文处右上角用1]、2]、3]……顺序编号,并在该条文页面左下方,划一细实线,其长度均为版面宽度的四分之一,在细实线下,左起空两字位置,以“采用说明”为标题按顺序相应说明差异的内容。
若同一页标准文字中同时有脚注和采用说明的注时,应先写脚注、再写采用说明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