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讲义(8)
时间:2026-01-15
时间:2026-01-15
按照最新规定编写的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讲义。
1.体检表;
2.大、中、专学生通知报到、分配、调动介绍信;
3.工资转移单;
4.入学通知书、准考证;
5.部队配偶体检、结婚报告、申请;
6.住房情况;
7.加入工会有关手续;
8.个人需要保存入档的总结材料。
9.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善后处理情况、遗书等;
二、档案材料的排序
1.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七类、第十材料。其中:第十类体检表排在最前,其它材料按时序排列。
2.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材料。
第五类、第八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其中第五类中政审材料先本人后家庭成员,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按血缘关系分。
例:第五类审查材料放在批复材料之后,排列顺序为:批复-审查结论-证明、调查材料(本人-父母-妻子-兄弟姐妹-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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