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讲义(7)
时间:2026-01-15
时间:2026-01-15
按照最新规定编写的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讲义。
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本类又分为四小类:
第1小类为工资材料,包括:转正定级、调资、奖励晋级、各种津贴、保险福利待遇材料。(与个人报酬有关的材料)
第2小类包括:
1.干部调配、干部任免材料,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
2.公民应征入伍登记表,军队授衔、提高职级待遇的登记表、审批表,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登记表、审批表;警察晋衔、晋级,检察官、法官等级评定材料;
3.招工、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登记表;
4.退(离)休审批表。
(简单的来说与身份、职务发生变化有关的材料归入九类二小类。)
第3小类包括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登记表;
第4小类包括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代表会、工青妇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等代表登记表、批件。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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