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教程》试卷及(3)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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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词解释
1、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
答: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是国家对公民的教育权利进行平等的保护,国家实现在教育上的无差别对待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①法律平等赋予公民受教育权,公民的受教育权受法律保护;②公民要平等地遵守教育法律;③学校及教育机构平等保护每一个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④任何公民权利受侵害后,都有权申诉;⑤任何人或组织违反教育法律法规,都应当平等地受到制裁。
5.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确立的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2、职业教育 ★★
是相对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而言的,指国家为实现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通过开办或允许开办各级各类的职业教育学校和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渠道,为社会输送大量专业型、技术型和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教育活动。
3、教育侵权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直接或间接剥夺其他主体的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权,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4、学生申诉制度 ★★★
是指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部
门提出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制度。
5、依法治教原则
三、简答题(4题,每题10分)
1、简述我国教育法渊源的概念和特点。
2、简述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点。★★★
答: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权利是相对于义务而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①教师的权利往往也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相对性特征;③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具有转换性特征;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同时发生的,老师在取得权利的同时,也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3、简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
答:教师资格认定过程:申请,审核,颁发证书。
4、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教育方针。★★
答:高等教育的方针: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中包含,总体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本途径: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根本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论述题(1题20分)
试述教育权法律救济的意义以及我国教育权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
五、案例题(1题15分)
最近,我国高等教育出现了许多值得思考的现象,如新婚姻法颁以后,有些省、市已经允许大学生结婚;许多
高校为了加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与学生签订了“自律协议“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等等。对这些现象,请你谈谈自己的看法,并就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法律理论谈谈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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