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教程》试卷及(20)

时间:2026-01-15

C找人代替自己参加学位英语考试

D考试作弊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后,将监考老师殴打成重伤

9.下列哪一个程序形式不属于行政复议程序? ( )

A受理 B.裁判 C.决定 D.审理

10.某高校一名大学生大一、大二两年成绩优秀,大学三年级时因病退学。对于该学生,学校应当 ( ) A 不发任何学业证书 B.颁发毕业证书 C.颁发肄业证书 D.颁发结业整数

二、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教育侵权行为

2.事后救济原则

3.依法治教原则 ★★★

是现代法治原则在教育法律制度领域的具体贯彻和运用,它要求教育法律成为社会教育关系的基本调整体系,实现教育法对社会教育关系的全面控制和调整,确立教育法在教育领域的至上权威,使教育法律规范成为规制教育活动的基本准则。

4.产教结合原则 ★★★

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相适应,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与经济部门、产业界、用人单位等建立紧密的联系与协作。

5.行政复议 ★★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即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及其制度。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

答: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体现在:①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②高等教育承担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任务;③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简述我国教育法渊源的特点。★★★

答:我国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是由国家

有权机关制定并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教育性的规范性文件。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①教育规范性文件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授权机关制定和发布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国家是其效力的最终根源,而制定和发布机关是其法律效力的直接来源。②教育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社会主体的教育性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社会主体在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或行为模式。③教育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等教育法的适用和执行主体进行个别性教育法律调整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个别教育调整行为及其结果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和根据。

3.简述我国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

答: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两者紧密联系,又有区别,既不能用教育政策代替教育法,也不能用教育法代替教

育政策。两者关系表现为:①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我国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法具有指导作用;②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法;③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要求。

4.简述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点

5.简述法律救济及其基本特征。 ★★

答:含义:一是指为权利受到损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补偿,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二是指通过

救济受害者,使被扭曲、破坏了的社会关系得以矫正和恢复,从而使个别的法律主体仍然可以在恢复正常的法律关系中正当地享有权利。 特征:①事后性;②权利性;③恢复性与弥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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