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制度(9)
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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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设备 成本 管理 制度
耗部分按照市场价再加5%至15%结算。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节超考核,当月超耗当月兑现,以避免由于时间过长日积月累造成超耗严重,致使应扣款项无法扣回的情况。
如果劳务队倒卖材料,一经发现,处以倒卖材料价值2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超耗材料和倒卖材料的处理和处罚办法,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由劳务队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一是在事先就敲响警钟,尽量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二是一旦发生时,处理和处罚均有理有据。
对于经过公司特批实行大包的劳务队,如果允许其自购材料且价格风险由其承担的,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果劳务队委托项目部代购材料,劳务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物资部方可实施。代购所有材料必须签订购销合同,经项目经理和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共同签字,以避免劳务队对材料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等不认可的情况发生。代购材料的质量控制,项目部有关部门要按正常程序进行,数量验收由项目部物资部与用料单位共同进行,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由劳务队全面负责。
八、经济核算和业务处理
1、经济核算
要根据责任成本和用料计划经常进行核算。要建立材料的“逐日登记”制度,项目部所有购入的材料(包括甲供料,施工队自行采购的材料)以及发给每个工点和每个核算对象的每一笔材料,必须在发生业务的当天收齐发料单据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日清”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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