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代收付业务操作规(8)
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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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级支行综合管理员登陆中间业务平台,使用“公共管理-人员管理-网点操作员维护”交易,依据“柜员维护申请表”对网点柜员的交易集进行修改,该交易须经综合主管授权。
(3)交易成功后,打印“柜员维护信息表”,与“柜员维护申请表”一并留存,定期装订存档。
3.注意事项
网点柜员交易集权限不得大于该柜员身份的默认交易集。
第三章 委托单位管理
第九条 银行受委托单位委托,开办某项代收付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在中间业务平台内对委托单位基本信息、业务参数、结算参数等信息进行维护管理。
第十条 一般规定
(一)委托单位信息原则上由该项代收付业务主办行负责维护。如业务超出主办行所辖范围内机构办理的,须提交上级机构维护。
(二)委托单位注册后其所属地区不能更改,如确需变更其所属地区,只能注册新的委托单位。
(三)为防控信用卡代收类业务的风险,由信用卡中心对是否允许使用信用卡办理某项代收类业务进行控制。
第十一条 委托单位信息维护流程
(一)委托单位基本信息维护
1.功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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