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代收付业务操作规(10)
时间:2026-01-18
时间:2026-01-18
本交易对委托单位的业务代码、储蓄/对公系统摘要、业务开办范围、交易渠道、是否检查用户签约关系等业务参数进行维护(包括新增、修改等)。
2.操作流程
(1)首次开办业务时,业务管理员使用“公共管理-委托单位管理-委托单位业务参数维护”交易,按照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内容录入,选择相应业务代码。本交易须经业务主管授权。
(2)因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变更,需修改委托单位业务参数时,业务管理员使用“公共管理-委托单位管理-委托单位业务参数维护”交易,根据变更后的协议内容维护委托单位业务参数。本交易须经业务主管授权。
(3)维护完成后,打印“委托单位业务参数表”两份,一份定期装订存档,一份交会计部门后续处理。
3.注意事项
(1)委托单位业务参数只能由注册该委托单位的机构进行维护。
(2)业务开办范围是指允许办理该项业务的机构,可选择全辖或指定机构,包括储蓄系统、公司系统机构。
(3)办理起始时间、截止时间用于控制该业务的办理时间,默认为24小时。
(4)当委托单位停办某项业务时,应将该业务开关修改为“停用”状态。
(5)如交易提交失败,提示“委托单位业务分发配臵不存在”,应在确认业务代码选择无误情况下,联系一级分行或总行技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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