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14)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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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咨询和业务辅导用房的使用面积,可按每一工作人不小于 6.00m2分别计算;
2业务辅导用房应包括业务资料编辑室和业务资料阅览室;
3业务资料编辑室的使用面积,每一工作人员不宜小8.00m2;
4业务资料阅览室可按8~10座位设置,每座位占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0m2; 5公共图书馆的咨询、辅导用房,宜分别配备不小于15.00m2的接待室。
4.6.6图书馆设有业务研究室时,其使用面积可按每人/ 6.00m2计算,研究室内应配置计算机网络、通信接口和电源插座。
4.6.7信息处理用房的使用面积可按每一工作人员不小于6.00m2计算,室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计算机网络、通信接口和电源插座。
4.6.8美工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美工用房应包括工作问、材料库和洗手小间;
ZI作间应光线充足,空间宽敞,最好北向布置,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00m2。 3工作问附近宜设小库房存放美工用材料;
4工作间内应设置给排水设施,或设小洗手间与之毗邻。
4.6.9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的机房应位置适中,并不得与书库及易燃易爆物存放场所毗邻。机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的规定。
4.6.10缩微与照像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缩微复制用房宜单独设置,建筑设计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的操作要求; 2缩微复制用房应有防尘、防振、防污染措施,室内应配置电源和给、排水设施;宜根据工艺要求对室内温度、湿度进行调节控制;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应有净化措施:
3照像室包括摄影室、拷贝还原工作间、冲洗放大室和器材、药品储存问; 4摄影室、拷贝还原工作间应防紫外线和可见光,门窗应设遮光措施,墙壁、顶棚不宜用白色反光材料饰面;
5冲洗放大室的地面、工作柜面和墙裙应能防酸碱腐蚀,门窗应设遮光措施,室内应有给、排水和通风换气设施;
6应根据规模和使用要求分别设置胶片库和药品库。胶片库的温度、湿度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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