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10)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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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宜和管理(出纳)台相连通。
4.3.5被过往人流穿行,独立使用的阅览空间不得设于套间内。
4.3.6开放时间长的阅览室宜邻近门厅布置。
4.3.7列的最小间隔尺寸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4.3.8书库应毗邻布置。阅览和库房之间应设缓冲区,并设分区门。
4.3.9应能容纳大型阅览桌、描图台,并有完整的大片墙面和悬挂大幅舆图的设施。
4.3.10中管理时,应设专门的缩微阅览室。室内家具设施和照日新月异环境应满足缩微阅读的要求,缩微览阅室宜和缩微胶卷片的特藏书库相连通。缩微阅读机分散布置时,应设置专用阅览桌椅,每座位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0m2。
4.3.11集体和个人使用的音像资料视听室宜自成区域,便于单独使用和管理,与其他阅览室之间互不干扰。
4.3.12音像视听室应由视听室、控制室和工作间组成。视听室的座位数应按使用要求确定。每座位占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0m2。当按视、听功能分别布置时,应采取防止音、像互相干扰的隔离措施。
4.3.13电子出版物阅览室宜靠近计算机中心,并与电子出版物库相连通。
4.3.14珍善本书、与图、缩微、音像资料和电子出版物阅览室的外窗均应有遮光设施。
4.3.15少年儿童阅览室应与成人阅览区分隔,单独设出人口,并应设儿童活动场地。
4.3.16盲人读书室应设于图书馆底层交通方便的位置,并和盲文书库相连通。盲人书桌应便于使用听音设备。
4.3.17各阅览区老年人及残疾读者的专用阅览座席应邻近管理(出纳)台布置。
4.3.18阅览空间每座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应符合附录B
的规定。
4.名目录检索、出纳空间
4.4.1目录检索包括卡片目录、书本目录和计算机终端目录三部分内容组成,各部分的比例各馆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4.2目录检索空间应靠近读者出人口,并与出纳空间相毗邻。当与出纳共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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