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11)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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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间时,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
4.4.3目录检索空间内目录柜的排列尺寸不应小于表4.4.3的规定。如利用过厅、交通厅或走廊设置目录柜时,查目区应避开人流主要路线。
4.4.4目录柜组合高度:成人使用者,不宜大于1.50m少年儿童使用者,不宜大于1.30m.
4.4.5目录检索空间内采用计算机检索时,每台微机所占用的使用面积按2.00m‘计算。计算机检索台的高度宜为0.78~0.80m
4.4.6目录检索空间中国录柜所占用的面积可按本规范附录C所列公式计算。
4.4.7中心(总)出纳台应毗邻基本书库设置。出纳台与基本书库之间的通道不应设置踏步;当高差不可避免时,应采用坡度不大于1:8的坡道。出纳台通往库房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40m,并不得设置门坎,门外1.40m范围内应平坦无障碍物。平开防火门应向出纳台方向开启。
4.4.8出纳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纳台内工作人员所占使用面积,每一工作岗位不应小于6.00m2,工作区的进深当无水平传送设备时,不宜小于 4.00m;当有水平传送设备时,应满足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 2出纳台外读者活动面积,按出纳台内每一工作岗位所占使 用面积的1.20信计算,并不得小于18.00m出纳台前应保持宽度不小于3.00m的读者活动区。
3出纳台宽度不应小于0.60m。出纳台长度按每一工作岗位平均1.50m计算。出纳台兼有咨询、监控等多种服务功能时,应按工作岗位』总数计算长度。出纳台的高度:外侧高度直为1.10~1.20m内侧高度应适合出纳工作的需要。
4.5公共活动及辅助服务空间
4.5.1公共活动及辅助服务空间包括门厅、寄存处、陈列厅、报告厅、读者休息处(室)、饮水处、读者服务部及厕所等,可根据图书馆的性质、规模及实际需要确定。
4.5.2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l应根据管理和服务的需要设置验证、咨询、收发、寄存和监控等功能设施; 2多雨地区,其门厅内应有存放雨具的设备;
3严寒及寒冷地区,其门厅应有防风沙的门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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