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1.2.1人员撤离程序
巡查人员发现因地质灾害或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时;立即组织撤出受安全威胁的人员,并立即汇报地质灾害应级指挥部总指挥。
4.1.2.2党政办公室工农办、地质部要切实做好采动塌陷区巡查和排查工作。
4.1.2.3各有关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信息。
4.1.2.4要加强雨季采动区域地表活动变化活跃范围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均为接到预警。
4.2.2预警的方式、方法: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用电话汇报或相关部门电话通知。
4.2.3地质灾害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
矿调度室接到地质灾害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安监站长及有关部门,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矿长下达相关命令,调度室值班人员采用电话下达命令。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并立即报告新泰市煤炭局总调度室。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⑴达到预警条件,调度室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
⑵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5.1地质灾害事故报警系统及程序
5.1.1灾害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值班矿长汇报。
汇报程序:地质灾害事故地点→矿调度室→值班领导→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救护队
5.1.2值班矿长根据险情发生地点,安排调度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受威胁其他区域撤人抢险命令,按救灾程序组织救灾,发布救灾信号。
所有救灾值班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5.1.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和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2现场报警方式
地面要害场所、井上下各地点、巡查人员均安设配备电话和移动通讯工具,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地质灾害征兆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汇报调度室。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9。安监站24小时值班电话8226。
5.3全天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为了保持井上下电话畅通,电话维修组必须随时待命,当电话需要移机时,电话维修组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