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损失。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应急组织与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1.1王家寨煤矿成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决策、协调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灾情发生后由矿组织进行自救,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求援,仍不能缓解时由矿总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联系请求支援。 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职责:应急救援工作诸事项的决断权。矿所有资源的调配权。申请外部应急资源的决断权。
副总指挥:党总支副书记、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职责: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分管的救援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成员:各生产、调度室、通风、技术、经营管理办公室、物资供应部、党政办公室、财务部、矿卫生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职责: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落实到位。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3.1.2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灾组下设2个抢险队和1个抢险预备队,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1.2.1现场指挥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采掘矿长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1.2.2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采掘矿长
成员:机电科、技术科、安监站、通风工区、采掘、辅助以及地面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②快速制定救护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③组织指挥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分2个应急抢险队,1个应急抢险预备队。
3.1.2.2.1地面抢险队
队长:经营副总经理 副队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队员:调度室、洗选厂、运转工区、治安保卫部等150人组成。职责:①负责地面灾害性天气河流洪水的疏堵水工作。②对地面危房、车间进行抢修。③加强对井口监测、检查和防洪应急措施的实施并及时采取措施。
3.1.2.2.3机电抢险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