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⑹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2.2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⑵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⑶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⑷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⑸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4矿卫生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5经营管理办公室、机电科、物资供应部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2.6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工区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2.8财务部: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3.2.9劳动人事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参与事故调查等。
3.2.10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3.2.11其它: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4.1.1.1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
4.1.1.2及时掌握新泰气象局发出的地质灾害预警警报和地质灾害预报。
4.1.2地质灾害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