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常用数据手册2(5)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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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整流站的服务半径宜为1-2.5km。一座整流站的用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平方米。
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车辆段的用地面积,应按每节车厢500-600平方米计算,并不得大于每双线千米8000平方米。
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的工作半径不应大于8km;每处用地面积可按500平方米计算。
自行车速度:11-14km/h
自行车出行距离:大、中城市6km,小城市10km。
自行车单向流量超过10000辆/h的路段,应设平行道路分流。在交叉口,当每个路口进入的自行车流量超过5000辆/h时,应在道路网规划中采取自行车的分流措施。 自行车道路与铁路相交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时,应设分离式立体交叉:与Ⅱ级铁路正线相交、高峰小时自行车双向流量超过10000辆;与Ⅰ级铁路正线相交、高峰小时自行车双向流量超过6000辆;火车调车作业中断自行车专用路的交通,日均累计2h以上,且在交通高峰时中断交通15分钟以上。
自行车专用路应按设计速度20km/h的要求进行线型设计。 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米,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应加0.25米。自行车道路双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宜为3.5米,混有其他非机动车的,单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应为4.5米。
路段每条自行车道规划通行能力应按1500辆/小时计算;平面交叉口每条车道的规划通行能力按1000辆/小时计算。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
人行带宽度和最大通行能力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横过交叉口的步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小时,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小时时;
通过环行交叉口的步行人流总量达18000人次,且同时进入环行交叉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2000辆/小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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