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3(5)

发布时间:2021-06-06

康山乡卫生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

制度

一、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麻醉药品处方、空安瓿(废贴)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二、麻醉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三、对出库的麻醉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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