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3(11)

发布时间:2021-06-06

康山乡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1、麻醉、精神药品丢失、被盗、被抢、被冒领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部门。

2、麻醉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看管。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交接班有记录。

4、各科室、手术室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须收回安碚,核对批号数量,做好记录,交药房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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