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3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康山乡卫生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一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昧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5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 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季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腐、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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