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电力段修细则(2)
时间: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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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处理, 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段细》由机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章 质量管理
各机务段应建立以段长为主任的质量管理委员会 (以下称质管
会) 和机车质量定期分析制度, 每月 10 日前、每年元月 20 日前对上月及上年度的机车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定期质量分析可结合“质管会会议” 、 “段验会议” 、机破、临修分析会一并进行。
一、质量管理委员会
质管会是机务段机车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定质量方针和
质量目标、确定职责、建立体系、实 现策划、控制和改进等活动,质管会要建立章程、会议制度和常设办公室。
1.组织机构
主任:段长
副主任:主管检修段长。总工程师
委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各有关科室、车间主任。
2.质管会主要任务
以“双达标”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分析。利用机
车质量方面的有关信息,有效控制机车 质量。结合部、局机车质量工作重点,针对本单位机车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机构、制 度、规定、办法、运作机制。按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段工作规划、方针、目标,做出相应的决策、制定 分层次的技术组织措施,调动和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宣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