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电力段修细则(11)
时间: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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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批准不得任意调动。探伤人员奖 金、福利待遇应与一线工人相同。
探伤工作必须执行一次作业标准化,段每季考核一次,车间每月
考核一次,并作好记录。
五、机车交验及验收
装车的新品配件必须是经过部、局认定,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
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合格产品。 配件段修须经驻段验收人员验收合格,方可装车使用。
机车修竣后,经过“双达标”评定达标,由检修主任或调度员
向局驻段验收员交验。验收员确认合格后,办理交验手续。
段修机车若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没有明确数据和具体规定,由
段、验双方商定技术条件,实事求是地 加以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和互换的情况下,由总工程师签章交车,并将此技术 条件报局核备。
机务段因客观原因暂时达不到修程标准,在不影响安全、性能的
前提下,由段、验双方协商,提出执 行期限和改进措施报告,报局核批,做为验收依据。
第三章 技术管理
二、机车质量分析
1.机破管理与分析 机破机车回段后,由机务段长(总工程师) 、
技术、质检、检修、运用、验收、教育、安全室 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对机破机车情况进行检查和鉴定,找出原因,测取数据,确定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