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学习资料(5)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第六十条规定,机关“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等等。 职位分类制度在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二是职位设置。 关于公务员职位类别的划分,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我国在综合管理类之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同时又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增设职位类别。
1、所谓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与其他类别职位相比,有三个特征:一是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二是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技术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为行政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属于行政领导。根据上述特征,专业技术类职位首先体现为行业的特有的技术岗位,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国家安全部门的特种技术、特种翻译等职位。其次,还包括一些社会通用性专业的技术岗位,如专门从事工程技术、化验技术工作的职位。需要指出的是,机关工作大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许多职位还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但并不是需要专业知识的职位都是专业技术职位,专业技术职位与需要专业知识的职位,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对专业技术职位的设置应从严控制,其设置类别、层次、规模数量经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形成全民皆师的混乱局面。
2、所谓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强制、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其特点有: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和解释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划分行政执法类职位,有利于基层执法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空间,激励他们安心在基层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在我国,基层一线行政执法队伍将近200万,是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直接履行者,是政府形象的窗口,是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公务员群体。基层执法部门的机构规格低,绝大多数处于科级以下,但公务员队伍的基数较其他部门要大得多,这就导致了一线执法公务员队伍的职业发展空间狭小。根据统计,70%左右的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只有办事员和科员两个职业发展台阶,有人兢兢业业工作一辈子也难以得到晋升。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的积极性。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还有利于加强对一线执法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法岗位职责,严格其任职资格条件,可以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更好地提高一线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准,更好地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3、所谓综合管理类职位。综合管理类职位则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综合管理类职位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分类制度,坚持既要满足分类管理需要,又要简便宜行,易于操作的原则。公务员的类别不宜过多,分类标准宜粗不宜细。坚持动态原则,随着职能调整、工作内容的变化而变化,也随着各类别配套管理措施的完善,实行动态管理,成熟一类、
上一篇:急救知识_生姜在急救中的妙用
下一篇:assign1(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