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说明(14)
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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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不再向建设单位收取劳保费。
第四条、劳保费内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助费、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按规定由劳保费开支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建筑工程劳保费统一管理办法,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统筹的基础。施工企业必须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用和支付职工劳保费用。
第二章 劳保费收取与缴纳
第六条、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与施工企业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输《施工许可证》手续前,到工程项目报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劳保费。
第七条、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按照自治区建设厅、计委、财政厅颁布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劳保费费率标准计取。劳保费费率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当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建设工程投资额、社会保险费率、物价水平,企业离退休人数等因素发生变动时,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测算,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
第八条、保证劳保费足额收取,实行工程开工前按中标1价或合同预缴,工程竣工后按决算总造价决算办法。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项目实行一次性预缴;工程造价在2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需分期预缴的,建设单位需与劳保费管理机构签订分期缴款协议书,但首次预缴不能少于应缴总额的50%。
第九条、程项目建设单位如不按规定的数额和时间缴纳劳保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开工手续,施工企业不得组织施工,质监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保费是确保企业离退休职工生活稳定的基本资金来源,名级政府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拖欠或截留劳保费,也不能以减免劳保费用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对于少缴、漏缴或没有按时缴纳劳保费的单位,除补缴劳保费外,还须按日缴纳应缴劳保费总额2%0的滞纳金。收缴的滞纳金归入劳保费调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