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说明(13)
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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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重畸轻的问题,为各类建筑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确保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的来源,调剂新老企业之间劳保费用支出负担,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区建设厅、区计委、区财政厅颁发的《广西土建工程费用定额》设置了劳动保险费收项目,并说明"劳动保险费由区建设厅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统收统支调配使用。"为了加强劳动保险费用的管理,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一九九九年元月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的来源和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重畸轻的问题,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建筑业深化改革和社会保险统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对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以下简称劳保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建筑市场中各类所有制建筑企业并存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由定额管理逐步向合同价管理过渡的特点,劳保费实行统一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拨付调剂和管理办法。
第三条、凡执行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在我区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改、维修等建筑安装(包括市政、仿古园林、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不分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和资质等级,劳保费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