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方案(7)
时间:2025-07-12
时间:2025-07-12
为贯彻落实我国政府有关艾滋病防治的五项承诺、“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卫生部、财政部“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对全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实施要点、内容、方法与督导评估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技术标准,以指导、规范和促进全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开展。
序。提供艾滋病转介服务机构或组织主要包括:提供HIV确认试验和
CD 4淋巴细胞检测服务的机构,提供抗病毒治疗或信息的医疗机构,
提供机会性感染和其它艾滋病相关疾病治疗的机构,提供母婴阻断服
务的机构,提供对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关怀和帮助的机构或组织,
提供性病和结核病治疗的机构,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的机构或组织,
提供美沙酮和清洁针具服务的机构或组织,提供免费安全套的机构或
组织等。
咨询员要熟悉掌握本地和其它地区转介服务机构或组织的信息,
如联系电话、联系人、服务时间和单位地址等,并对这些信息及时予
以更新。每次转介服务后要及时登记,并存有求询者接受转介服务情
况与反馈意见的记录。
(九)大众宣传和外展工作
各地在建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室)后,应针对不同人群
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或网络等大众
媒体广泛开展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宣传活动,鼓励更多的人接受艾滋
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对潜在求询者集中的社区、娱乐场所以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如医
院、性病门诊、妇幼保健门诊、计划生育门诊、美沙酮门诊和针具营
销中心等,可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传递艾滋病免费
咨询检测的信息(包括本地免费咨询检测机构地点及其咨询电话等联
系方式),宣传接受自愿咨询检测的益处。
对性工作者、静脉吸毒者和同性恋人群等高危人群,要结合现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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