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方案(4)
时间:2025-07-12
时间:2025-07-12
为贯彻落实我国政府有关艾滋病防治的五项承诺、“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卫生部、财政部“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对全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实施要点、内容、方法与督导评估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技术标准,以指导、规范和促进全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开展。
(四)咨询员的选择和培训
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机构应确定至少1 名专职人员提
供咨询服务。咨询员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到个人素质、责任心、知识面
和交流能力等因素。咨询员在从事咨询服务前,必须接受过省市级单
位组织的3天以上的艾滋病咨询培训后上岗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艾滋病流行状况及防治知识、咨询检测基本知
识、保密原则、咨询技巧、HIV检测前后咨询、HIV检测的基本原理、
资料的收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伦理原则,以及质量控
制与督导评估等。
培训中应根据培训对象不同适当调整培训重点。培训后应进行效
果评估,重点考察咨询员在实际工作中开展咨询服务的状况、专业能
力与求询者的反馈。
对接受过培训的咨询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复训,进行知识更新、交
流经验、调整工作心理状态和提高专业能力。
(五)咨询服务程序
开展咨询服务应遵循方便、保密和人性化、个性化服务的原则。
接受过培训的咨询员,在咨询门诊(室)应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行为
规范,为求询者提供单独的咨询检测服务,并填写“咨询个案登记表”
(见附件2)。
咨询服务的工作程序为:求询者先到接待室(处)登记,稍做休
息后由咨询员为其提供检测前咨询服务。求询者在接受咨询后,在知
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是否接受HIV检测。检测后,咨询员根据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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