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2025-07-12
时间:2025-07-12
为贯彻落实我国政府有关艾滋病防治的五项承诺、“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卫生部、财政部“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对全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实施要点、内容、方法与督导评估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技术标准,以指导、规范和促进全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开展。
医疗救治及关怀等其他防治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提高人们参与自愿咨
询检测的意识。
(二)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先在艾
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高危人群集中和流行较严重地区开展,逐步推
广。
(三) 通过评估与培训,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先由具备检测条件
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各地积极创造条件,
探索多种形式,逐步向更为便民的社区、社会医疗保健机构发展。
(四) 对于承担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任务的机构,在规范检测
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咨询能力的培训。
四、 措 施
(一)现状评估
在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前,应对本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
作的现状、相关资源、需求和存在问题进行总体了解,以便为艾滋病
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计划制订,包括咨询检测点的布局与设置安排、检
测试剂、设备、经费分配、人员配置与培训及加强管理等提供科学依
据,并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针对性
和效益。评估内容应包括本地性病艾滋病的流行规模与潜在趋势,高
危人群与脆弱人群的数量、分布及其对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的认知与
需求,本地能够承担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转介服务的机构数量、
技术水平,与完成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任务之间存在的差距和问
题等。现状评估调查表可参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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