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和写作方法导论》[2](19)
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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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于文章观点的表达
一、文章观点表达的原则
从实践的体会来看,文章观点的表达要把握以下五项原则:
一是要“集中”。在一篇文章中观点不宜太多,多则就乱,就肯定不是好文章。如果有那么多的观点,何不多写几篇文章?
二是要“鲜明”。即观点明确,甚至是“爆炸式”的。别叫人找不着你的观点是什么,或者感觉很模糊,不知所以然。假如:“论我国现实社会的稳定性”,在一开始就可以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动荡和风雨飘摇之中。就非常引人注意。如果混在文章中,就可能不被注意,也违背了我们常说的旗帜鲜明。
三是要“新潮”。既要有一定的超前性或前沿性。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要把人家已经说烂了的观点作为文章的论点(如“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必要性”);不要把日常生活的常理作为文章的论点(同窗例),常说的“废话”;不要不顾及现实的社会政治要求。(如你去论“实行私有制的合理性”、“多党轮流执政的好处”那离倒霉不远了。如“王德满”例)
四是要“深刻”。如美国的一篇报道写到:2001年6月11日7时,随着一支毒液的注入,美国33岁的麦克维闭上了罪恶的眼睛。他是1995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政府大楼爆炸案的主犯,当时大楼爆炸死168人,伤500多人。检查官在起诉时说:你有权抗议你不认同的理念,但你无权以无辜者的生命来表明你的政治信仰。罪名:反人类罪。这样的语言使用让人觉得有思考的味道。
再如:美国旧金山市参议院在表决是否向中国政府抗议对“法轮功”不公平等待遇时,有个议员指出:我们不应将自己的价值观念和判断强加给他人,以无知的态度对他人指手画脚。这种观点为大多数人接受,一致赞同不对中国政府提抗议。(深刻的东西可以打动人)
还有,这样的说法就很有意思:在SEARS的危机度过之后,使我们更加深切地相信这一点:“人类的尊严一定能够战胜疾病的邪恶”。
此外,黄宗英说:我曾经嫁给大海,岂能再嫁小河。(她曾是赵丹的妻子) 深刻的一般都是耐人思考的,反过来说,只有耐人思考的才可能是深刻的,那么,要想深刻,你的语言表达只有朝耐人思考方面努力。
五是要“规范”。主要指要用规范的“理论性语言”来表达。
例如,《关于落后地区教育恶性循环的思考》,作者写到: 这种循环体现的是一种愚昧和低层次的追求,它反映的不是心态,而实质是环境。正是这样的环境,使人难于走出怪圈。同时,它又反映出一种无奈,当自己的命运不能由自己主宰时,往往就会出现这种状况。人类在许多时候,就处于这样的境地 。
再如:李建华的《道德情感论》(《光明日报》2001年1月20日)中指出 人类道德的存在价值和运作方式,决定了道德必须由‘外在的规约过渡到内在的自觉’,惟有如此,才是真正的德治。只有笃信道德,把道德变成人的情感需求,才是真正的道德内化。道德情感不是为了功利而对道德的被动服从,而是对道德生活的深切感悟与体验,是对人生某种理想状态的认同、尊敬和皈(归)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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