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
时间: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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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98件,稳定土地承包关
系,维护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促进国家
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
护力度,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争议等案件18306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
加89.21%。通过审判,为妇女、儿童、老人等追索赡
养费、扶养费、抚育费70.32万元,为劳动者追索劳
动报酬2904.47万元,为医疗、交通、工伤事故受害
人追索赔偿金4.04亿元。
第二,大力推行司法便民化。实行调查令制度,
允许代理律师持法院签发的调查令收集证据,解决当
事人取证难问题。加强立案接待大厅建设,完善导诉、
立案、缴费、查询等各项服务功能,实现一站式立案
服务。现共有8个基层法院的立案大厅获省级文明窗
口称号。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
人减、缓、免诉讼费512.9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
480.2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6.41%和19.88%。案件
审结后,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9617.32万元。完善
人民法庭自行立案制度,推行“午间法庭”、“假日法
庭”,探索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在交通事故等纠纷集
中的区域设立行业性的专门法庭,在偏远乡村、海岛
设立巡回审判站点44个,巡回审判案件1562件,方
便群众诉讼。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方便当事
人了解案件进展信息、查阅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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