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
时间: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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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片放映厅、廉政建设荣誉陈列馆、廉政文化长廊、“清
风阁”书屋等5块内容组成。现已成为两级法院开展
廉政教育和新进人员职业培训的必到之处。
十三、获国家级和省级先进集体的单位:市中级
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市中级
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和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分别
被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
机关后勤工作先进集体、慈溪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
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宁海县人民法院被评为
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鄞州区人民法院姜
山人民法庭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十四、申报二等功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去年底,
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报记二等功的集
体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鄞州区人民
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奉化市人民法院
莼湖人民法庭;申报记二等功的个人为: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陈贤军、余姚市人民法院张宏伟、孙雪波、
海曙区人民法院周黎、镇海区人民法院田明芳、鄞州
区人民法院徐力英。
十五、中央11号文件:即党中央于2006年5月3
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
作的决定》(中发[2006]11号)。
十六、省委28号文件:即浙江省委于2007年1
月25日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
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浙委[200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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