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4)
时间: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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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纠纷案件,依法“快立、快
审、快执”。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坚持
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
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宁波”建设。严厉打击非
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
罪,规范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监督、
维护和协调相统一的原则,加强行政审判,有效化解
行政争议和国家赔偿争议,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三)以为民司法为宗旨,认真落实“三项承诺”。
完善便于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工作机制,确保当事人依
法行使诉权。坚持依法、及时、全面公开原则,落实
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增强裁判说理
性,提高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
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
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最大限度地实现司
法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大力弘扬司法民主。健全
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把握时机,
加大力度,规范行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
圆满完成清理任务,切实解决执行难。
(四)以科学发展为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完善基层审判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落实速裁机制,推行巡回审判。争取各级财政支持,
加强“两庭”建设和其他物质装备建设,改善基层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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