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系列报告之二:环保税+排污许可证双(9)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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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系列报告之二:环保税+排污许可证双重约束,化工行业龙头强者恒强
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证监会审核华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批文号:证监许可(2009)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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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6排污许可制度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华创证券
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并依法逐步纳入其他污染物。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名录》规定到2020年共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除这些行业外,如果已被环保部门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也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于《排污许可名录》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暂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不同,将排污单位分为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两类。在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中,对41个行业和3个通用工序,提出全部进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8个行业全部进行简化管理;剩余的29个行业和1个通用工序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或者生产规模进行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有效衔接环评制度、环保税,以企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的数据为纽带,形成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和基础的固定源的管理体制的重构。 图表7化工行业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
《水污染物排放许
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有所规定,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修订的《水污染防
治法》颁布,开始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称作“重点污染物排
放量的核定制度”
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颁发排污许可证;超过:限期治理期间,颁发临时排污许可证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规定了在环评中要考虑
总量控制
1988.3
1996.5
2000.3
2008.8
2011.9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有效衔
接环评制度,为环
保税奠定基础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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