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病人的麻醉处理(17)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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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处理中保持病人的气道通常十分重要,应定时吸引气道和器官导管。麻醉前必须先行胸腔闭式引流,避免因正压通气加重胸腔积气和纵隔移位,危及病人生命。对有心脏压塞的创伤病人,应先行心包穿刺减压。胸部创伤病人的麻醉选择与普通胸外科手术类似,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使用双腔气管插管。对于伴有肺部挫伤的病人或行全肺切除的病人,应严格控制术中的输液输血量,避免发生肺水肿。
4.腹部创伤病人的麻醉处理
腹部创伤包括开放性和闭合性损伤两类。实质性器官损伤,如肝脏、脾脏破裂多见,症状以失血为主,对腹部损伤伴有内出血的病人,应尽早治疗,积极纠正失血性休克。在休克初步改善以后,立即在浅全麻下进行手术。对于不伴胃肠道破裂的腹腔内出血,应利用自体血回收仪器将红细胞洗涤后再回输给病人。对于单纯胃肠道损伤的病人,以腹痛为主要症状,可能无明显的失血表现,此类病人可在严密监护下行连续硬膜外阻滞。
5.挤压综合征病人的麻醉处理
四肢和躯干严重创伤时常合并挤压综合症,是因肌肉长时间受压所致的大量肌肉缺血坏死所致,死亡率高。临床表现为皮肤肿胀、变硬、张力增加、水泡形成、皮下淤血、小血管阻塞和肢体缺血,还可因吸收坏死组织释放的毒素,产生严重的全身中毒症状和肾功能不全。
为阻止挤压综合症的进一步发展,须实施手术治疗。早期行筋膜间隔切开减压以缓解症状,肢体感染坏死,全身中毒症状严重的病人,须行截肢手术。因病人常伴有肾功能不全,麻醉选择应十分慎重。不存在休克的病人,可以考虑在区域阻滞麻醉下行手术治疗;多发损伤或伴休克的病人,应行气管内全麻。麻醉维持期间,密切注意病人的血钾状况,避免医源性高钾血症,并注意保护肾脏功能。 四、创伤病人术后并发症处理
1.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
ARDS是由多种病因导致的以呼吸困难、低氧血症、肺顺应性下降、透明膜形成等肺部病理改变为特点的一种急性呼吸衰竭,死亡率极高。术后发生ARDS是创伤病人的严重并发症之一。多发性创伤、严重创伤、低血压、误吸、脂肪栓塞和DIC等因素均可导致ARDS。80%以上的复合伤伴有胸部外伤,大多数严重外伤患者都有呼吸异常,呈现低氧血症和过度通气。据统计,因急性呼吸衰竭导致死亡者,占所有外伤后期死亡总数的1/3。而一旦发生急性呼吸衰竭,其病死率高达30~50%,故应重视预防、早期诊断和正确处理。
ARDS是严重的急性肺损伤,是多器官功能障碍的肺部表现。它的预防措施与多器官功能衰竭相同(如减少或避免组织缺血)。ARDS的治疗以支持为主,如采用保护性肺通气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