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联考教育学名词解释资料(2)

发布时间:2021-06-11

3、学校教育: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由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具体场景选择教育内容,组织教材和教学活动,并采取一定的教学方法,对学生施加影响。

4、师生关系: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态度等。

三、课程: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内容的总和及其进程的安排,狭义的课程特指一门学科。

1、学科课程:是分别从不同的科学中选择部分的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并从课程体系出发,整体安排它们的顺序、授课时数及期限。

2、活动课程:是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经验为基础,以各种不同形式的一系列活动组成的课程。

3、综合课程:是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一类课程,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从相邻相近的几门科学中选取内容并将这些内容相互融合,构成课程。

4、核心课程:是围绕人类基本活动来确定中心学习内容的一门课程。

5、课程计划: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他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也规定了不同课程在管理及学习方式上的要求,及其所占比例,同时,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做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学科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6、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7、教科书:又称课本,它是依据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课文是教科书的主体部分。

四、教学: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统一活动。

1、教学任务:是受人们追求的价值取向决定的,它指明各教育阶段、各科教学应实现的目标要求。

2、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育目的、任务及学生的心身发展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的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

3、教学规律:指教学现象中客观存在的、具有必然性、稳定性、普遍性的联系,对教学活动具有制约、指导作用。

4、教学原则:是指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对教育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

5、教学策略:是指建立在一定理论基础之上,为实现某种教学目的而制定的教学实施总体方案。

6、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在共同活动中采用的方法。

7、讲授法:是教师通过简明、生动的口头语言向学生系统的传授知识和技能的方法。

谈话法:是教师和学生以口头语言问答的方式进行教学的一种方法。

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 读书指导法:是教师通过指导学生阅读教科书和参考书来获得知识、养成良好读书习惯的方法。 演示法:是教师通过展示各种实物、直观教具或进行示范性实验,引导学生通过观察获得感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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